優 選:鄒保祥 / 鏡週刊
主題說明:
2013年8月,布農族人王光祿因為持有撿到的土造長槍,上山狩獵長鬃山羊和山羌,違反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》及《野生動物保育法》,被判3年6個月有期徒刑。此案爭議多年,今年3月,憲法法庭召開言詞辯論正式以憲法高度重新檢視原住民族狩獵權。釋憲前夕,我們跟隨布農族獵人王光祿走進山裡,除了見證一次真正的狩獵,也試圖了解他從父親和部落長輩身上學會的狩獵知識文化,如何建構他和族人的日常生活、家族記憶及自我認同。
今年4月布農族射耳祭前夜,我們跟著王光祿入山。他帶我們去的「後山」,布農族語念作「tass tass」,意為有瀑布的地方,距離他位於台東海端鄉的家僅十多分鐘車程,是他父親帶他從小多次走過的獵徑。
入山口野草繁茂及腰,王光祿與同行友人放下獵槍,神情肅穆地在石頭上擺放檳榔、香菸及米酒,以族語低聲祭拜祖靈,「讓我們晚輩上去,能夠有好的收穫,可以平安。」他謹守父輩相傳的狩獵禁忌和儀式,家裡的女人不能碰到狩獵工具,夢到對自己不利的奇怪夢境,就不能上山,「心情也要開朗,不能太緊張,不然上去會不舒服;出發前也不可以放屁、打噴嚏;不能到處說,要靜悄悄上山。」
王光祿是台灣最為人所知的原住民族獵人。2013年8月,他因持有土造長槍,獵得2隻保育類動物而被逮捕,被重判3年6個月有期徒刑。7年來,他的負罪燃起原住民狩獵權與台灣現行法制最激烈的戰爭,為其打訴訟的委任律師前後多達14人,聲援的法界人士不計其數;2015年,檢察總長認為高等法院判決有違法令,為他提起非常上訴;2017年,最高法院則認為相關法規有違憲疑慮,提起台灣史上第一次由最高法院提出的釋憲聲請案。
今年3月9日,王光祿以釋憲聲請人身分踏上憲法法庭,為原住民族狩獵權發聲。2個月後,他成為台灣史上第七次被總統特赦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