▇ 評審團名單:
區國強(電視媒體工作者)
鄭怡雯(台北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專任助理教授)
劉子正(經典雜誌資深攝影記者)
何叔娟(世新大學傳播學院講師)
劉振祥(資深影像工作者)
▇ 參賽資格:
1. 本賽事開放社會各界人士參與,不限參賽者身份、國籍。
2. 作品符合新聞攝影屬性、不論是否曾在媒體刊登均可參賽。
3. 參賽者須確保對參賽作品享有著作權,作品涉及肖像權事宜由參賽者自行負責。
4. 單張照片須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拍攝之作品、系列照片、影片須於上述期間完成或首次發表。
▇ 項目類別:
一、單張照片:(每人每類不得超過10張)
1. 突發新聞類(Spot mews):不可預知之新聞事件或可預期事件中之不可預知狀況。
2. 一般新聞類(General news):可預知之新聞事件或狀況。
3. 體育新聞類(Sport News):運動競技和動態休閒相關之新聞事件。
4. 新聞人物類(People in the news):新聞事件中特定人物的刻畫、描寫。
5. 肖像類(Portrait):人物肖像。
6. 自然環境與科技(Nature and Technology):生態、環保、天文、科技相關議題之新聞事件。
7. 圖文特寫類(Feature):觀點不以敘事為主,著重人情趣味和畫面美感之軟性新聞角度或題材。
8. 藝術與娛樂新聞類(Art and Entertainment):藝術、娛樂、時尚相關議題之新聞圖片。
二、系列照片:(每人不得超過3主題,每主題不得超過12張)
以多張照片報導單一主題之照片群組;屬專題性質之攝影報導或圖片故事。
三、年度最佳新聞攝影作品集(BOP):必須繳交15~30張的照片,請參賽者以年度攝影作品集的角度來挑選與編輯。
四、年度最佳新聞照片(POY):參賽者不需針對此項特別報名,評審團於評審結束後,由所有參賽照片挑選而出。
五、網路影音新聞專題(Net Video Report):(每人不得超過3件參賽作品):必須繳交3~15分鐘時限內單支網路影音新聞專題,不限題材和類型,可以個人或團隊參賽。(此次為觀摩賽,獲獎者亦會頒發得獎證明)
▇ 獎項:
單張照片每一類別選出三名,系列照片選出三名、網路影音新聞專題選出三名以及一名年度最佳新聞攝影作品集、一張年度最佳新聞照片,各類別經評審團提議得列入優選,年度最佳新聞攝影作品集與年度最佳新聞照片除外,若該類名次從缺則不得提議優選。得獎者將由大會於頒獎典禮上授與得獎證明。
▇ 作品規定:
1. 一律以數位檔案送件,不收紙本照片,彩色黑白不拘。
2. 參賽者可自行裁切照片,但照片檔案長邊至少須為2000像素。
3. 每張照片單獨保存為JPEG格式,圖像品質設定為high/8、圖像dpi設定為72dpi。
4. 除一般增減光、反差傳統暗房對照片能修改之調整外,以電腦、相機內建程式或人工竄改、合成、作假、多次曝光、HDR之作品一律不接受。前述情況經查屬實一律取消評審或得獎資格。
5. 除肖像類及藝術與娛樂新聞類之外,攝影者介入新聞事件,安排、導演之作品一律不接受,經查屬實一律取消評審或得獎資格。
6. 參賽者自行選擇參賽類別,但不得同一張照片參加多個類別,系列照片與年度最佳攝影記者兩類除外,若有發現,該張照片將不列入評審。
7. 經推派為代表拍攝之照片不列入前三名,得經評審決議後列入優選。
8. 評審團有權向參賽者調閱原始檔案。
▇ 收件規定:
1. 參賽者請填寫線上表單,並上傳參賽作品到個人Google雲端,同時授權給tppatppa@gmail.com。
2. 參賽者須接到官方郵件回覆後始完成報名,報名後不得重新更動參賽作品,若有更動,以第一次傳送之參賽作品為準,請參賽者審慎上傳參賽作品及參賽表單。
3. 圖檔本身、照片檔名和說明不得署名或出現與內容無關之文字、記號。若有發現大會有權得以修改或塗銷。
4. 單張照片檔名依類別及序號命名排序,序號請以阿拉伯數字二位數編排,並填寫對應之照片說明。如:突發新聞之01、突發新聞之02、突發新聞之03…一般新聞之01、一般新聞之02、一般新聞之03…等,以此類推。
5. 系列照片須自訂標主題,並以一段文字敘述故事概要。
6. 系列照片由參賽者自行排序,序號請以阿拉伯數字二位數編排,照片檔名依系列A之01、系列A之02、系列A之03…….系列B之01、系列B之02、系列B之03…系列C之01、系列C之02、系列C之03…排列,並填寫對應之照片說明。
7. 網路影音新聞專題由參賽者自行排序,序號以阿拉伯數字二位數編排,影片檔名依網路影音新聞專題之01、網路影音新聞專題之02、網路影音新聞專題之03排列,並填寫對應之網路影音新聞專題說明。
8. 不論單張、系列或網路影音新聞專題,每一張參賽照片及影音都須以中文填寫作品說明。
9. 收件截止時間:2019/1/31(四)23:59。
10. 比賽將於2019年擇日評審,評審日期及評審結果將於官網公告。
11. 頒獎時間地點另行公佈。
12. 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。
▇ 其它注意事項:
1. 完成參賽手續之參賽者即同意主辦單位得使用參賽作品,並可重製、出版、展覽、網路張貼,或用於研討及文宣。使用過程主辦單位將尊重參賽者署名的權利。
2. 若有第三方對照片中的人事物或建築提出權利方面的聲明或不滿,參賽者應對相關法律事務負全部責任。
3. 不遵守參賽規則或不能滿足報名表格中條件的參賽者將被取消資格。
4. 參賽者得同時參加所有項目類別,但不得同一張照片參加多個類別,系列照片與年度最佳攝影記者兩類除外,若有發現,該張照片將不列入評審。未得獎之參賽作品,大賽會嚴格遵守中華民國著權法及相關法令。
5. 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,tppatppa@gmail.com